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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国务院安委会于2020年4月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行动时间从2020年4月启动至2022年12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四个阶段。

      《行动计划》包括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和11个专项实施方案,分别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9个专项。

      漳州发展按照部署要求,贯彻传达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学习习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批示,落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一、贯彻传达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习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批示。

      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2020年4月1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批示。习总书记重要指示强调,当前,全国正在复工复产,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分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习近平指出,从2019年的情况看,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实现“三个继续下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但风险隐患仍然很多,这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习近平强调,生命重于泰山。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李克强总理批示指出,当前,全国正处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意识和工作丝毫不能放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责任,深入排查各领域各环节安全生产隐患,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运输、工业园、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等重点领域安全整治,确保见到实效;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监管执法和安全服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批示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实抓细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要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在全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强化组织领导,把解决问题、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作为整治的关键,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执法体系,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加强应急处置,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根据会议精神,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治工作。

      各权属企业要按照制定的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工作机构和专班人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力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涉疫重点场所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治理、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消防安全治理、“三合一”场所、有限空间、特种设备、出租场所等重点领域安全治理,结合《漳州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持续深入推进老旧公房、危房安全(含办公、生产、经营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