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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漳发建设联合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根据漳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4月23日至6月7日,市委巡察二组对中共漳发建设联合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漳发建设联合党支部)开展巡察,并于2024年10月23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漳发建设联合党支部整改落实情况

      漳发建设联合党支部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巡察反馈会后,及时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任组长,其他支委及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权属企业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整改、联络工作,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对反馈的问题逐项逐条细化分解,实行清单台账式管理,推动责任到人。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和整改推进会等13次,对巡察问题整改中的难点、堵点进行梳理分析,扎实推进问题有效整改。2024年12月3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就巡察指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足,认真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抓总推进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一是抓谋划部署。党支部书记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全面整改负总责,牵头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推进整改工作;集中整改期共主持召开9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和整改推进会。二是抓具体落实。全面负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坚持重点问题亲自盯办,关键环节亲自督办,难点问题带头协调,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坚持立行立改、应改尽改,持之以恒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三是抓重点任务。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开展。牵头推动《内控手册》《招选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的修订;针对招采流程不规范问题,梳理现有流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各环节的操作标准与责任主体,组织开展《招选采购管理制度》的培训和宣贯,提升全员对规范流程的认知与执行力,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谋划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1)积极跟进国资委市场化改革相关工作,深入研究改革政策文件,根据上级关于“十五五”规划及市场化改革的推动要求,集团总部已于2025年4月对集团的业务定位和发展路径进行公告。公司结合战略及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市场调研,对拟推行市场化的部门和权属企业进行摸底,配合填报相关材料,做好市场化改革开展的相关基础性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9月30日,未完成,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9月30日)

      2一是积极参与漳州市各县区项目投标,其中漳发建设参与投标16个、展恒新参与投标18个。二是积极参与漳州市区以外项目投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力争实现更多业务突破,提高市场竞争力,集中整改期至2025年5月23日已参与泉州4个项目投标。三是于2024年10月参与建筑工程项目投标(云霄第一中学改新校区迁建项目)。四是于2024年11月组织“评定分离”政策文件解读的培训,参训人员10人,此次培训有助于相关部门和企业及时掌握政策动态,优化招投标策略,提升市场竞争力,为业务拓展奠定坚实基础。五是于2025年4月与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三航局第六工程(厦门)有限公司组建联合体中标漳州市常山竹港溪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2025年5月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协同厦门合立道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联合体,参与漳州古城三号温泉酒店项目投标并作为中标候选人,目前已进入中标结果公示阶段。(完成时限:长期整改,基本完成)

      2.企业资质提升增项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3)积极推进资质增项工作,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拓展需要,漳发建设已新增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和建筑幕墙工程等三项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4月24日)

      (4)每月月底统计报建项目上月累计合同额和产值。福建展恒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总评分排名385名,2025年第一季度系统总评分排名459名,较巡察期间排名大幅提高;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系统总评分排名616名,较巡察期间排名提高100余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5)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1日组织开展《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23年版)》专题宣贯培训学习会,参训人数达39人次。通过培训,有效提升了管理人员对行业监管标准和履约评价要求的理解掌握能力,增强了合同履约管理意识和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为规范履约行为、强化动态监管、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6)多措并举提高信用分排名,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5日组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为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准备,作为后续争取在抢险救灾等应急处置工作中履行社会责任、提升企业信用积分、展现国企担当的重要基础举措。(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3.提升企业发展效益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7)就展恒新及泷澄工业的发展方向和业务格局,公司协同总部及第三方中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其进行重新战略规划,研讨战略发展方向,提升企业发展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完成时限:2025年9月30日,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1月23日)

      (8)一是为提高年度营业收入考核指标完成率,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项目推进会议,以加速在建工程的实施,推动工程建设转化为营业收入。二是为降低资产负债率,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2日成立应收账款催讨小组,旨在通过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款速度,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从而减少负债。并于2024年11月15日和12月10日、2025年1月10日和3月25日召开应收账款催讨小组会议,积极追讨应收账款,加强现金流管理。三是经过公司多措并举,2024年度绿色建造板块完成集团总部年度营业收入考核指标的77.77%,展恒新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考核完成率111.8%、归母净利润考核完成率118.9%均完成指标要求,各公司同比往年考核业绩均有提升。四是公司已于2024年开始对代管企业南靖县联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漳州学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有关经营业绩的绩效考核。分别于2024年8月完成2024年第一、二季度的经营业绩考核,2024年12月完成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业绩考核,2025年1月完成2024年度及2024年第四季度的经营业绩考核。(完成时限:2025年1月23日,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1月23日)

      4.党的领导嵌入公司治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9)一是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8日举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宣贯会,参训人员21人,对支委会前置研究事项进行宣贯学习。二是根据《中共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成立落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协同贯通机制工作专班的通知》(闽漳发党委〔2024〕18号)文件精神,2024年4月起公司每月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梳理,建立台账汇总上报总部,建立常态化自查监督机制。(完成时限:2025年1月23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3日)

      5.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10)一是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8日举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宣贯会,参训人员21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类别及参会人员进行宣贯学习。二是根据《中共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成立落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协同贯通机制工作专班的通知》(闽漳发党委〔2024〕18号)文件精神,2024年4月起公司每月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梳理,建立台账汇总上报总部,建立常态化自查监督机制。三是对2024年以来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参会情况进行自查,领导应参尽参,确保会议决策的有效性。(完成时限:2025年1月23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3日)

      6.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11)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9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再宣贯再培训再学习会,参训人数达27人次。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管理人员制度意识和履职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工程管理各项制度要求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效,有力推动管理水平规范化、精细化提升。(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2)2024年12月4日起开展202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暨年终岁尾综合督导检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督导检查与考核了8个项目工地、3家权属企业,涵盖责任制落实、治本攻坚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及内业资料等重点内容,督促各项目部、权属企业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7.协调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不力。

      整改情况:(13)公司已于2024年12月9日组织召开12345平台投诉调度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73131事件专题会议,深入分析事件成因,进一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集中整改期至2025年5月23日,信访部门和12345平台涉及漳发建设的农民工讨薪投诉共计20件(次),投诉数量明显减少且全部按期处理完成,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4)2024年11月29日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专题宣贯培训学习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负责人和劳资专管员业务培训及考试,参训人数分别为43和32人次。通过培训与考核,进一步增强了参训人员依法履责、规范管理意识,提升工资支付、合同履约、劳资管理等工作实效,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防范化解工程领域劳资风险奠定了坚实基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5)2024年12月4日起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截至12月31日,共计督导检查了8个项目工地,重点围绕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信息、合同签订、考勤退场、拨款支付等内容,全面检查各在建项目制度落实、流程执行及资料管理情况,推动主体责任压实,督促隐患问题整改见效,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提升公司诚信履约和社会责任履行水平。(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6)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8日将73131部队市政供水引接工程所有的结算资料通过业主送至第三方审核单位;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收到审核初稿,目前正根据审核情况开展资料补件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1月23日,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1月23日)

      8.防范化解资金风险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17)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成立应收账款催讨小组,将应收款分为短期、中期、长期三类追讨,并于2024年11月15日和12月10日、2025年1月10日和3月25日召开应收账款催讨会议。公司将加强现金流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产负债率,并对账龄较长或风险较高的欠款发催讨函进行追讨。(完成时限:2025年1月23日,超期未完成,长期整改)

      9.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缺欠。

      整改情况:(18)一是已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党员大会专题研究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二是已将2024年3月版《制度汇编》收回,重新印制新的《制度汇编》。三是2021年起已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情况纳入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中。四是已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学习《漳州市国资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五是已完成中共漳发建设联合支部委员会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并报送至漳州发展党委。(完成时限:2025年1月23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3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0.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19)一是公司已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党员大会专题研究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二是公司已于2024年4月12日印发《中共漳发建设联合支部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三是公司已对漳发建设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进行风险排查并制定防控措施。四是每年公司班子成员对分管项目、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并建立长效机制,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已于2025年1月上旬开展廉政谈话。(完成时限:2025年1月23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3日)

      (20)公司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和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优化政治生态。对近年来因违纪违法被处理的情况,举一反三,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自查自纠工作,并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工程被违法转包事实未调查处置的问题,公司成立2020年九湖镇田中央村农村污水改造工程调查小组进行调查,经查,该工程与班组签订的合作协议属于劳务范畴,不构成违法转包行为。但根据调查核实,该项目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项目部监管不到位,暴露了公司“施工队经济责任制”的模式不够科学,在劳务组织及监督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内河整治项目部对施工队管控不到位,增加了管理风险。鉴于公司针对工程量确认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现场管理人员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负直接责任,对其作出通报批评处理;现场管理负责人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负主管责任,对其作出提醒谈话处理;协管领导负有领导责任,对其作出提醒谈话处理。此次针对对施工队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现场管理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完成时限:2025年1月23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3日)

      11.违规接待问题禁而不绝。

      整改情况:(21)一是每年开展一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近期已于2024年12月5日由综合部联合纪检监察室、财务部等部门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检查范围涵盖公司本部和各权属企业,经检查,共发现车辆使用登记不规范、差旅费报销单填写不规范等5个不规范问题,2024年12月17日已下发整改通知书,2024年12月27日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已于2024年12月9日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观看学习警示教育片,通报近年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真实案例。三是已于2024年12月10日组织综合部、市场拓展部和权属企业综合部相关人员学习《漳州市市属国有企业业务接待管理办法》,相关经办人员及管理人员共7人参加。四是已完成《业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修编,严格执行业务接待审批及报销流程。(完成时限:2025年1月23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3日)

      12.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22)已重新梳理报销流程,明确报销凭证须附工资表作为附件。同时规定,2024 年 11 月 1 日起报销的发票需增加经办人及证明人签字,收回两名员工违规报支的伙食费补助各400元。已组织财务部员工共10人于2024年12月9日再次学习内部财务制度,旨在统一审核标准,确保流程合规性并强化风险防控意识。要求员工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规定及报销时发票增加经办人及证明人签字。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强调财务报销审核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并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开展差旅费自查工作,通过核查报销规范及审批流程,强化内控监督,防范资金风险。(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3.纪律监督长期缺位。

      整改情况:(23)已配备一名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结合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实际,开展学习纪检监察相关文件,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完成时限:2025年1月23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3日)

      (24)针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024年12月5日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工程建设方面2个不规范问题,物资采购方面5个不规范问题,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5个不规范问题,2024年12月17日已下发整改通知书,2024年12月27日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推动监督融入公司治理全过程,以严实纪律保障高质量发展。(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25)公司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已于2024年8月1日派至总部跟班学习,并参加总部纪委每月组织的专题学习会议。(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3日)

      14.工程项目建设直接委派确定施工队伍。

      整改情况:(26)一是组织公司招采人员和项目部商务人员进行《招选采购管理制度》的宣贯,参训人员22人,取消了施工队经济责任制及项目经理制,杜绝了通过委派方式直接确定施工队或项目副经理的做法。二是《招选采购管理制度》规定了招采领导小组的议事规则,会议明确采用现场口头表决方式,由集体讨论决策,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形成审核意见。结合公司《会务工作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公司会议的签到、记录及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建设管理部根据会议内容及时整理并形成会议纪要。按规定进行招采领导小组会议的现场记录工作。三是组织《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培训,参训人员30人,明确各部门职责,招采工作和合同签订由不同部门负责。其中,建设管理部负责招采工作,项目部根据中标结果签订合同,项目部和建设管理部相互监督,杜绝协议书和招采结果不一致的情况发生。四是公司纪检监察室、建设管理部、质安部等部门联合对招标采购、合同签订进行专项检查,2024年以来无违规委派项目现象,后期加强事前把关和事后监督,将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30日)

      (27)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直接委派确定施工队伍问题,经查,公司相关责任人对会议纪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会议组织不规范,未提前明确记录人员或记录人员工作不到位,导致部分会议未能完整形成纪要,相关人员审核时,未能对合同及纪要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导致项目协议书签订项目经理与获聘项目经理不一致。对相关领导责任人分别进行责令检查处理、通报批评处理。(完成时限:2025年1月23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3日)

      15.项目经理竞聘不规范。

      整改情况:(28)一是公司已取消项目经理制,公司按照《招选采购管理制度》,对相关程序进行优化。二是组织公司招采人员和项目部商务人员进行《招选采购管理制度》的宣贯,明确了公示期限和公示要求,招标公告期为3个日历天,中标公示期为1个日历天,确保招选采购工作的规范性。三是组织公司各部门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培训,参加培训人员30人。明确中选审批和合同审批由不同部门发起流程,合同审批需要用中选通知书作为附件,杜绝公示期签合同。(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29)2024年12月5日公司纪检监察室、建设管理部、质安部等部门联合对招标采购、合同签订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发现漳浦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降水井施工工程比选文件规定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询价文件只体现总价,备案资料不完整,2024年12月17日已完成整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30)针对项目经理竞聘不规范问题,经查,公司相关责任人着眼于当下紧迫的工期压力和短期可见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工程项目建设中至关重要的合规性原则,在对合同进行审核时,未能严格审核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对相关主管责任人进行责令检查处理。(完成时限:2025年1月23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3日)

      16.运用“特殊类”方式直接指定施工方依据不足。

      整改情况:(31)针对巡查发现的制度漏洞问题及公司业务需要,根据总部《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对我司《招选采购管理制度》进行修编,删除“特殊类”项目的运用,已于2025年2月28日发布。(完成时限:2025年1月23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3日)

      (32)一是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招采人员和项目部负责人、商务人员进行《招选采购管理制度》的宣贯,参加培训人员22人。特别明确“特殊类”项目已删除,在招采过程中禁止使用。二是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保持顺畅的沟通和及时反馈。通过及时沟通,提前做好工程项目的拆分表和详细的招采计划,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各环节的时间节点,确保招采工作能够按时、有序地推进。(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33)针对运用“特殊类”方式直接指定施工方依据不足问题,经查,特殊类采购项目有业主发函,经公司招选采购领导小组开会研究,并按照项目权限经审批后设施,不存在利益输送,公司相关责任人对招采项目的前瞻性谋划不足,与业主沟通不够及时,未能预留足够时间办理招采手续。对相关领导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处理,对相关主管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完成时限:2025年1月23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3日)

      17.未经审批实施工程采购。

      整改情况:(34)一是组织公司招采人员和项目部商务人员进行《招选采购管理制度》的宣贯,参加培训人员22人。根据项目类型和采购金额,明确审批权限,明确招采流程。二是对于达到漳州发展建管部或招采领导小组权限的招采项目,指定经办人员,跟踪总部审批进度,并做好与总部的沟通及反馈工作,严格按照总部及公司制度要求开展项目报批工作,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下一步的招采活动。三是2024年12月5日公司纪检监察室、建设管理部、质安部等部门联合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经自查无未审批先采购项目。(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35)针对未经审批实施工程采购问题,经查,公司相关责任人着眼于当下紧迫的工期压力和短期可见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工程项目建设中至关重要的合规性原则,对相关领导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处理、对相关主管责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处理、责令检查处理。(完成时限:2025年1月23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3日)

      18.供方资源库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36)已完成2024年度供方资源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供方资源进行退库。2025年4月2日,漳发建设面向社会进行新一轮的供方资源征集,通过漳州发展招采门户网站、企业公众号等形式公布,报名供方66家,共计申报138个专业。经公司组织考核,合格供方涉及33家67个专业。(完成时限:2025年4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4月30日)

      (37)针对供方资源库管理不规范问题,经查,长安品牌展厅升级改造工程使用装饰装修专业分包库确定分包单位,漳浦污水处理厂厂区道路及路沿石修复项目工程劳务分包,项目规模9.52万元,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对公司招采制度和供方资源的使用管理办法认识不到位,邀请供方资源库外企业参与比选并中标,导致供方资源制度执行不到位,对公司相关主管责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处理、提醒谈话处理,对相关经办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完成时限:2025年1月23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3日)

      19.未按规定收缴工程投标保证金。

      整改情况:(38)一是组织公司招采人员和项目部商务人员进行《招选采购管理制度》的宣贯。明确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鼓励供方资源单位采用年度保证金,其年度内参与公司招选时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同时在比选文件中取消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在比选文件中规定取消现场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30日)

      (39)针对未按规定收缴工程投标保证金问题,经查,公司相关责任人对保证金缴纳重视程度不足,对保证金的缴纳重要性和逾期后果认识浅薄,导致保证金缴纳工作审核不严,工作执行不到位,对相关领导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处理,对相关主管责任人进行责令检查处理,对相关经办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完成时限:2025年1月23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3日)

      20.工程项目竣工未及时结算。

      整改情况:(40)针对106个已竣工未结算项目,其中漳发建设99个项目、水利电力7个项目,漳发建设已完成92个项目结算送审,剩余7个项目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算送审。(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10个项目结算送审,2025年12月31日完成剩余7个结算送审,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5月22日)

      (41)组织公司各部门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培训,参加培训人数30人。强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部根据《项目竣工结算送审材料明细表》要求整理结算资料。(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21.部分内河项目现场施工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42)一是针对检测中发现的三级、四级缺陷共计375处,公司采用开挖和非开挖两种方式进行排查并修复,已完成整改。其中:1.后期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雨污水管已经重建的186处,已完成整改,并确保无安全隐患;2.存在沉积、浮渣、垃圾障碍的需小区物业等管养单位日常清淤维护43处,已发函给业主单位督促管养单位加强日常巡查维护;3.因后期其它管线施工破坏插入管道19处,已发函给业主单位督查管养单位加强日常巡查保护;4.QV、CCTV视频检测误判58处;5.其它原因无法施工5处;6.前期验收时已修复3处;7.需整改修复61处(非开挖修复41处,开挖修复20处)。二是根据2024年8月最新修订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试行)》,第二章第十四条第二款“质量管理”中对作业班组、项目部、质安部日常工作中的监督检查职责作出的规定,组织对相关人员做好制度宣贯,参加培训人员34人,着力强化现场施工的监督检查和过程管控。(立行立改,已完成)

      22.以签订补充协议形式代替招标采购。

      整改情况:(43)一是2024年11月4日已组织公司各部门相关人员和项目部负责人及商务人员进行《招选采购管理制度》的宣贯,参加培训人数22人。明确对不超过原合同(或同类项目)总价的30%,可以采用谈判等方式签订协议,超过30%应重新招采。二是2024年12月5日公司纪检监察室、建设管理部、质安部等部门联合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经自查无签订补充协议代替招采现象。后期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44)针对以签订补充协议形式代替招标采购问题,经查,公司相关责任人专业素养与法律意识不足,对招采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解不深,在实际操作中,将补充协议作为一种变更合同的便利手段,忽视了招标工作对维护公平竞争重要性。对相关领导责任人分别进行责令检查处理、通报批评处理。(完成时限:2025年1月23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3日)

      23.部分采购项目关联企业参与投标。

      整改情况:(45)一是2024年11月4日已组织公司招采人员和项目部商务人员进行《招选采购管理制度》的宣贯。强调200万元以下的货物采购经过审批后可以采用邀请比选,200万元以上的货物采购必须采用公开的方式,招标采购活动更加公开、透明。二是2024年11月1日起比选文件要求投标委托人提供身份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相关证明,通过“企查查”等软件查询参与投标的企业的关联性。对邀请比选的项目填写书面的查询情况说明。(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46)针对部分采购项目关联企业参与投标问题,经查,公司在项目招采过程中,公司内部或外部相关评标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对投标人资格审查及关联关系审核不深入,仅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等基本资料,未通过企查查、天眼查等工具核查股权结构、法人关联等信息。对相关主管责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处理、责令检查处理、对相关经办责任人吴毅腾进行诫勉处理。(完成时限:2025年1月23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3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24.人才储备不足。

      整改情况:(47)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员工积极考取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参与职称评定,绿色建造板块2024年已新增高技能人才(中级职称及以上)14人、一级建造师7人、二级建造师8人、二级造价工程师1人。二是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积极招贤纳士,集团总部已组织国资委优质人才库招聘,新招用四名员工入职于漳发建设和展恒新。三是根据公司项目管理需要,公司本部建设管理部、企业管理部两名员工已分别兼任漳州2023G05地块项目经理、高新区农污项目项目经理;综合部员工借用至高新区农污项目部,进一步充实一线人员队伍,积累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完成时限:2025年1月23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3日)

      25.劳务派遣制员工招录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48)一是已于2024年12月10日组织板块各公司综合部负责人、人事专员学习《员工招用管理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参训人员7人,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相关人员对员工招用程序及三重一大事项的深入了解,切实做到按制度合规执行。二是原财务部一名劳务派遣员工已于2025年1月从财务部调动至企业管理部,确保人员与岗位配备符合规定要求。(完成时限:2025年1月23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3日)

      26.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49)一是已于2024年11月21日组织生活会会前理论学习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参会人员36人,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公司党支部委员及党务工作者已于2024年10月至12月参加漳州发展组织的多场党建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三是已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支委会研究2024年党建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完成时限:2025年1月23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3日)

      27.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50)一是已于2024年11月21日和12月23日开展两次支委上党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政治素养。二是已于2024年11月21日组织生活会会前理论学习中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组织生活会会议流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做好党员教育管理。三是已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对照查摆问题,并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完成时限:2025年1月23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3日)

      28.党建创先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51)一是公司党支部委员及党务工作者已于2024年10月至12月参加漳州发展组织的多场党建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已于2024年11月21日开展主题党日暨组织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调研会。2024年12月23日,漳发建设联合党支部联合台投区项目临时党支部开展“项目一线党旗红·凝心聚力齐攻坚”主题党日活动,台商投资区项目部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党员干部来到项目工地,将公司“党员活动室”搬到项目一线,实地观摩项目的施工和运行情况,大家边走边看,边听边议,为项目的施工和后续的维护提出宝贵意见。三是已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支委会研究修订《“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印发。2025年1月10日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党员示范岗”人选,完成“党员示范岗”创建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1月23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3日)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29.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52)一是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2日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审计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并在2024年11月15日和2025年3月25日针对未整改的问题召开审计整改工作小组会议进行专项部署。①工程管理不规范:3个工程项目已完工未签合同的,合同已经签订完成整改;截止2025年5月23日,124个工程项目已竣工未及时办理结算,已完成105个工程项目的结算,还有17个水务工程项目在财政结算审核中,1个项目已送审正在结算审核中,1个项目在结算编制中。②应收款未及时收回:公司持续跟进催讨工作,通过法律诉讼、协商谈判、发函催讨等形式多渠道推进,已成功收回部分款项,有效改善资金使用效率。对于票据纠纷情况,也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保障合法权益。二是已于2024年11月4日对2019年以来的内控测试审计问题进行梳理及清单罗列,对未整改完成的两条问题明确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30.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53)一是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2日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审计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并在2024年11月15日和2025年3月25日针对未整改的问题召开审计整改工作小组会议进行专项部署。二是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2日成立应收账款催讨小组,并于2024年11月15日和12月10日、2025年1月10日和3月25日召开应收账款催讨小组会议,积极追讨应收账款,加强现金流管理。三是公司124个工程项目已竣工未及时办理结算,已完成105个工程项目的结算,还有17个水务工程项目在财政结算审核中、马洲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送审在结算审核中。剩余1个项目,云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结算资料已准备好送建设单位,待出资单位确定后可送第三方审核。(完成时限:2025年1月23日,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1月23日)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巡察整改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是对整改措施的精准度把握不足,未能充分结合实际问题制定针对性强的整改策略,导致部分整改工作成效不显著;二是对个别整改事项的复杂性认识不足,推进的力度不够;三是对长期整改的深入性还有待提高,需在抓好长效机制方面下功夫。

      (二)基本完成及未完成问题的下一步整改思路举措

      1.原定完成时间于集中整改期内的事项

      (1)第1个问题“谋划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不够有力”第2条措施(长期整改,基本完成):一是聚焦漳州核心区域:关注漳州市“十五五”规划重点,优先跟进政府投资类项目。二是辐射周边城市群:依托漳州区位优势,联动厦门、泉州等闽南金三角区域,参与跨市联合投标(如EPC总承包项目、施工总承包等)。三是细分领域突破:结合国企资质优势,锁定高附加值领域(如乡村振兴、流域治理、新能源配套基建、智慧城市建设等)。

      (2)第3个问题“提升企业发展效益力度不足”第7条措施(2025年1月23日,基本完成):就展恒新及泷澄工业的发展方向和业务格局,公司将持续跟进总部战略规划进展,并在后续积极实现成果落地。

      (3)第3个问题“提升企业发展效益力度不足”第8条措施(2025年1月23日,基本完成):公司将持续推动应收账款催讨工作,建立动态催讨推进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应收账款推进会,详细分析账款明细(按账龄、客户、金额大小等),分类制定催讨方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产负债率。

      (4)第7个问题“协调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不力”第16条措施(2025年1月23日,基本完成):73131部队市政供水引接工程及管道延伸项目结算资料将根据审核初稿开展资料补件工作。

      (5)第8个问题“防范化解资金风险不够有力”第17条措施(2025年1月23日,超期未完成):对公司的应收账款持续依照短、中、长的账期分类追讨,在加强与对方日常协商沟通的同时,综合运用欠款发函的形式并及时跟踪。同时,定期召开专项会议,复盘总结催讨成效。

      (6)第20个问题“工程项目竣工未及时结算”第40条措施(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10个项目结算送审,2025年12月31日完成剩余7个结算送审,基本完成):预计2025年9月完成预算审核定稿(因涉及政府部门,按实际情况推进),12月结算编制资料报送总包单位。

      (7)第29个问题“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第52条措施(2024年12月31日,基本完成):坚持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建立常态化推进机制,定期召开专项会议,重点分析难点堵点,集中推动未结算及未收回款项事宜的工作进展。

      (8)第30个问题“问题整改不彻底”第53条措施(2025年1月23日,基本完成):强化审计整改责任意识,对未整改问题实施台账化管理,明确落实到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加强过程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彻底到位。

      2.原定完成时限于集中整改期之后的事项持续推进中

      (1)第1个问题“谋划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不够有力”第1条措施(2025年9月30日完成):持续跟进市场化改革相关工作,根据公司战略及主营业务等,优化资源配置和业务结构,积极配合集团市场化改革部署,不断推动改革成果落地。

      (2)第20个问题“工程项目竣工未及时结算”第40条措施(2025年12月31日完成剩余7个项目结算送审):计划于2025年9月完成预算审核定稿(因涉及政府部门,按实际情况推进),12月结算编制资料报送总包单位。

      (三)强化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

      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管党治党日常工作。适时组织巡察整改“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于需要巩固强化、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之以恒,打好持久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2969100;通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3号漳州发展广场16楼综合部;电子邮箱:zzfzzfjs1@zzd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