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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发展蝉联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   8月31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命名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议召开,漳州发展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漳州市2018-2020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漳州发展连续4届蝉联此项荣誉。

      近年来,漳州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的战略举措,坚持党建引领,突出创建重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在服务中心大局和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中展现新作为,做出新贡献。

      漳州发展将以此次获评市级文明单位为新的起点,继续保持文明创建活动的生机和活力,坚持将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统筹部署、一体推进,努力促进各项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漳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助力添彩。